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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植物防疫檢疫法施行細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 植物防檢疫目

法規章節: 第18條

輸入人或其代理人依本法第十七條規定申請輸入檢疫時,應填具申請書,並檢附下列文件,連同檢疫費用,向植物檢疫機關提出:一、植物檢疫證明書。
但經植物檢疫機關依本法第十六條第一項但書規定公告免繳驗者,不在此限。
二、提貨單。
三、價格證明。
四、植物檢疫機關指定之其他相關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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