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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獸醫師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 動物防檢疫目

法規章節: 第11條

執業之獸醫師如無正當理由,不得拒絕診斷、治療及檢驗,並不得拒絕填發診斷書及檢驗證明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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