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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檢舉走私進口動植物及其產品獎勵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 動物防檢疫目

法規章節: 第5條

檢舉人檢舉走私進口動植物及其產品,得以書面、口頭、電話、傳真、電腦網址或任何方式向受理檢舉機關檢舉。
匿名或不真實姓名檢舉或查無具體事證者,不發給獎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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