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動物用藥品管理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 動物防檢疫目

法規章節: 第44條

依本法所為之罰鍰,拒不繳納者,移送法院強制執行。
回上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