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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野生動物保育法施行細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 野生動物保育目

法規章節: 第20條

基於學術研究或教育目的而獵捕一般類野生動物之執行人員,應攜帶服務機關、機構之證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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