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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野生動物保育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 野生動物保育目

法規章節: 第14條

逸失或生存於野外之非臺灣地區原產動物,如有影響國內動植物棲息環境之虞者,得由主管機關逕為必要之處置。
前項非臺灣地區原產動物,由中央主管機關認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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