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水土保持法施行細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 水土保持目

法規章節: 第27條

山坡地經依山坡地保育利用條例規定查定為宜農牧地者,其水土保持處理與維護之實施,得以造林或維持自然林木方式為之。
回上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