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山坡地保育利用條例施行細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 水土保持目

法規章節: 第3條

本條例第六條第二項規定之水土保持計畫,其內容如下:一、使用區內各使用地之水土保持處理與維護事項及其義務人。
二、分期分區完成期限。
三、經費及其來源。
四、水土保持處理與維護規劃圖(比例尺不得小於一萬分之一)。
回上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