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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山坡地保育利用條例

法規類別: 行政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 水土保持目

法規章節: 第36條

前條所定罰鍰,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處罰;經通知逾期不繳納者,移送法院強制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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