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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山坡地保育利用條例

法規類別: 行政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 水土保持目

法規章節: 第19條

志願從事農業具有經營計畫之青年,得依農業發展條例之規定,開發或承受公有山坡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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