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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農田灌溉排水管理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 農田水利目

法規章節: 第8條

有下列資格之一者,得依本法第八條第一項規定申請變更或拆除農田水利設施:一、提高土地運用效益或增進公共利益之土地所有權人。
二、公共建設之興辦人。
三、周遭農田已變更為非農業使用之土地所有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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