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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農田水利會會務委員選舉罷免辦法(1010622訂定)

法規類別: 行政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 農田水利目

法規章節: 第48條

農田水利會會長或員工為會務委員候選人者,應自候選人名冊公告之日起至投票日止,依規定請事假或休假。
農田水利會會務委員於罷免案宣告成立後,暫行停止其職務。
農田水利會機要人員及登記參選之員工,均不得參與選務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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