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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農田水利會會務委員選舉罷免辦法(1010622訂定)

法規類別: 行政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 農田水利目

法規章節: 第11條

參加會務委員候選之會員,應於公告登記期限內,備齊下列文件向農田水利會申請登記為候選人:一、國民身分證正本及相片。
二、候選人登記申請書二份。
三、符合本通則第十四條規定之會員資格證明文件。
前項登記,委託他人代為辦理者,應繳驗申請人及受託人之國民身分證正本,並附委託書。
參選會務委員之會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其登記無效:一、所屬選舉區在二個以上,未自行擇一選舉區登記,而同時登記二個以上選舉區。
二、同時申請登記為會長及會務委員二種候選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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