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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農田水利會會務委員會議事規則(1020510訂定)

法規類別: 行政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 農田水利目

法規章節: 第27條

會務委員對決議案提出復議,應具備下列條件:一、原決議案尚未著手執行。
二、具有與原決議案相反之理由。
三、應於同次會議全部議案討論完畢後散會前提出。
四、全體會務委員五分之一以上連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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