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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農田水利會會長選舉罷免辦法(1010622訂定)

法規類別: 行政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 農田水利目

法規章節: 第43條

選舉人發覺有構成選舉無效、當選無效或罷免無效、罷免案通過或否決無效之情事時,應於當選人名單或罷免投票結果公告之日起算七日內,檢具事證,向主管機關舉發之,逾期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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