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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農田水利會會長及會務委員考核獎懲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 農田水利目

法規章節: 第17條

會務委員會應設紀律審查小組,由會務委員互推七人至十一人組成之,並互選一人為召集人。
紀律審查小組應於每次會期時選出,並以當次會期為其任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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