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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農田水利會人事管理規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 農田水利目

法規章節: 第9條

主管機關為舉辦考試,應組成考試小組。
考試小組置委員二十三人至二十五人,由主管機關邀集下列人員擔任,並指定其中一人為召集人:一、主管機關相關業務人員三人至五人。
二、專家學者三人。
三、各農田水利會代表十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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