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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農田水利會人事管理規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 農田水利目

法規章節: 第43條

農田水利會職員離職或調職者應於十日內將經管財物及事務交代清楚,交接手續繁雜或須候接任者,得報請會長核准延長之,但不得超過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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