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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農田水利事業人員人事管理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 農田水利目

法規章節: 第59條

農田水利事業人員依刑事訴訟程序被通緝或羈押者,應予停職。
前項停職原因消滅時,應於消滅事由發生之日起三個月內申請復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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