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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農田水利事業人員人事管理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 農田水利目

法規章節: 第47條

農田水利事業人員任現職至年終滿一年者,予以年終考績,不滿一年者,得以前任農田水利會或灌溉管理組織有案之同職等或高職等職務,合併計算。
但以調派並繼續任職者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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