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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農業特別收入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 農民輔導目

法規章節: 第6條

本會置執行秘書一人,由農委會派員兼任,承召集人之命,綜理會務;其餘所需工作人員,由農委會派員兼任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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