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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農業天然災害救助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 農民輔導目

法規章節: 第2條

本辦法所稱主管機關:在中央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在直轄市為直轄市政府;在縣(市)為縣(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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