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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農業天然災害救助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 農民輔導目

法規章節: 第18條

農民申借低利貸款經辦機構為設有信用部之農會、漁會、依法承受農會、漁會信用部之銀行當地分行及全國農業金庫,並由農業天然災害救助基金給予利息差額補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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