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條現任農會總幹事登記為總幹事候聘人者,如於下屆任期不足一年即將屆齡退休,應不予遴選。前項任期之認定,以計算至該現任總幹事退休生效日期為止。於一月至六月間出生者,至遲以七月十六日為退休生效日;其於七月至十二月間出生者,至遲以次年一月十六日為退休生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