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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農會法施行細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 農民輔導目

法規章節: 第32條

農會對外行文,其為召開各種法定會議、總幹事之聘任、解聘及獎懲事項,由理事長簽署;其為對外行使權益、修改章程、處分財產、辦理改組、改選、補選及法定會議紀錄、會務、事業計畫、工作報告及預、決算之報備等事項,由理事長簽署,總幹事副署;其依理事會決議執行業務或會務及其他日常事務,由總幹事簽署;並各依權責負其責任。
如理事長或總幹事為當事人時,由總幹事或理事長單獨簽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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