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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農會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 農民輔導目

法規章節: 第36條

農會會員(代表)大會、理、監事會議,除本法另有規定外,須有各該會議應出席人數二分之一以上之出席,方得開會,及出席人數二分之一以上之同意,方得決議。
前項會議除聘任總幹事外,經二次召集出席人數均未達二分之一以上,第三次召集時,出席人數已達三分之一以上,即得開會。
但應出席人數在三人以下時不適用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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