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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農民職業災害保險試辦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 農民輔導目

法規章節: 第7條

投保單位所送之加保、退保申報表,除姓名未填者不予受理外,漏蓋投保單位圖記、理事長印章或漏填被保險人出生年月日、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者,保險人應以書面通知投保單位補正,投保單位應於接到通知之翌日起十日內補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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