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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農民健康保險條例施行細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 農民輔導目

法規章節: 第57條

被保險人住院診療,以公保病房為準,其因暫住三等病房者,被保險人不得要求補償差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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