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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農民健康保險及農民職業災害保險監理委員會組織規程

法規類別: 行政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 農民輔導目

法規章節: 第10條

農監會開會須有二分之一以上委員出席,決議事項須經出席委員過半數同意行之,贊成與反對人數相等時,取決於主席。
有關議案須事前審查者,得由召集人指派委員舉行審查會審查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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