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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農民退休儲金條例施行細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 農民輔導目

法規章節: 第8條

農會依第五條第三項或前條第一項所送農民退休儲金申報資料有疏漏者,應於接到勞保局書面通知之翌日起十日內補正。
前項補正,以農會通知勞保局之日為準;郵寄者,以交寄郵局郵戳之日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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