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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從事農業工作農民申請參加農民健康保險認定標準及資格審查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 農民輔導目

法規章節: 第9條

農會就農民參加本保險資格審查文件,應妥善保管,對於喪失資格退保者,自退保之日起至少應保存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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