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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農業科技園區保稅業務管理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 農業科技目

法規章節: 第53條

園區事業輸出貨品,應於貨品本身或內外包裝上標示產地,其標示方式應具顯著性及牢固性。
但因貨品特性或包裝情況特殊致無法依據規定標示者,得向管理局申請專案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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