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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科學技術研究發展成果歸屬及運用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 農業科技目

法規章節: 第7條

研發成果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應歸屬國家所有,並以本會或所屬機關(構)為管理單位:一、本會或所屬機關(構)之研發成果。
二、涉及國家安全。
三、對環境生態有重大影響。
四、其他經本會認定或事先於公告、招標文件或契約明定研發成果歸屬國家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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