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條農民投保農產業保險者,除第六條規定外,得於主管機關公告受理期間,填具申請書並檢附下列文件,交由投保標的所在地之基層農會向主管機關申請保險費補助:一、保險單副本及繳費證明。二、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三、金融機構存摺記載戶名及帳號頁影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