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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農業保險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 農業金融目

法規章節: 第14條

財團法人農業保險基金之資金來源如下:一、政府捐助。
二、農業保險商品分進之再保險費收入。
三、資金孳息及運用收益。
四、捐贈收入。
五、向金融機構貸款或融資。
六、其他收入。
前項第一款政府捐助,主管機關應逐年編列至新臺幣一百億元,其後應視應有之承保能量及損失情形,持續編列預算捐助該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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