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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農會漁會擔任保險人之農業保險爭議調處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 農業金融目

法規章節: 第5條

對於申請調處之案件,爭議處理機構應先為程序審查,其無第六條所定應不受理之情形者,再為實體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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