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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農會漁會信用部資產評估損失準備提列及逾期放款催收款呆帳處理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 農業金融目

法規章節: 第20條

信用部有違反本辦法規定者,主管機關應督導監事會追究各級有關人員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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