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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農會漁會信用部業務管理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 農業金融目

法規章節: 第2條

農會漁會信用部(以下併稱信用部)及其分部之設立、停辦、復業及遷移,應報經中央主管機關許可或核准。
農會、漁會辦事處辦理信用業務者,應設置信用部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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