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條飼料或飼料添加物工廠之設立,應符合飼料或飼料添加物工廠設廠標準,並應依法辦理工廠登記。前項設廠標準,由中央主管機關會同中央工業主管機關及中央衛生主管機關定之。飼料或飼料添加物工廠之設廠許可,應由工業主管機關會同農業主管機關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