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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飼料管理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 畜牧目

法規章節: 第26條

製造、加工、分裝或輸入第二十條第一款至第三款之飼料或飼料添加物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併科新臺幣二千萬元以下罰金。
因過失犯前項之罪者,處拘役,併科新臺幣十萬元以下罰金。
第一項未遂犯罰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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