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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飼料管理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 畜牧目

法規章節: 第13條

飼料或飼料添加物製造登記證及輸入登記證之類別、品目、成分、適用對象等登記事項,不得變更;其餘登記事項,應事先申請主管機關核准,始得變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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