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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飼料或飼料添加物檢驗及核發證明文件收費標準

法規類別: 行政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 畜牧目

法規章節: 第7條

申請一般飼料或飼料添加物許可,其下列成分之檢驗分析,依下列規定收費:一、澱粉:一千七百元。
二、乳酸菌總菌數:二千三百元。
三、單一乳酸菌菌種鑑定:二千五百元。
四、飼料油脂之水分:五百元。
五、夾雜物或不溶物:二千五百元。
六、總脂肪酸:二千元。
七、不皂化物:一千八百元。
八、過氧化價:七百元。
九、游離脂肪酸:七百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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