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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農產品生產及驗證管理法施行細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 畜牧目

法規章節: 第7條

本法第十四條第三項所稱其他適當之處置,指對消費者已發生重大損害或有發生重大損害之虞,而情況危急時,得在大眾傳播媒體公告農產品經營者之名稱、地址、農產品及其加工品或為其他必要之處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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