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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農產品生產及驗證管理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 畜牧目

法規章節: 第23條

違反第七條第一項規定,未經認證合格,擅自經營第七條第二項所定驗證業務者,處新臺幣三十萬元以上三千萬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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