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動物展演管理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 畜牧目

法規章節: 第19條

動物展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展演動物者不得以之進行展演:一、罹患法定動物傳染病。
二、年老、傷病、懷孕、生產、哺乳、健康情形不佳或有異常行為。
但經獸醫師診斷該動物仍得進行適當展演而無害其健康者,不在此限。
回上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