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動物保護法施行細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 畜牧目

法規章節: 第8條

飼主繁殖中央主管機關依本法第三十六條第二項指定公告之動物者,應自該動物出生之日起三個月內,向飼養地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辦理登記。
回上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