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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動物保護法施行細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 畜牧目

法規章節: 第2條

依本法第十二條第一項第四款規定,申請宰殺動物者,應於宰殺動物前填具申請書,並檢附下列資料,向該管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申請許可:一、申請人名稱或姓名、住址、身分證明文件。
二、宰殺動物之種類、數量及理由。
三、宰殺動物之實施期間。
四、宰殺動物之場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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