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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畜牧法施行細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 畜牧目

法規章節: 第8條

依本法第十二條規定申請種畜禽或種源登記,應填具申請書,並檢附下列文件:一、公司、機關(構)或畜牧場之證明文件。
二、育成或發現經過。
三、飼養試驗報告四、實物、產品或其照片。
五、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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