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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畜牧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 畜牧目

法規章節: 第42條

本法所定之罰鍰,均由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處罰之。
但中央主管機關查獲違反第五章畜禽屠宰管理規定者,由中央主管機關處罰之。
依本法所處之罰鍰,經限期繳納,屆期仍不繳納者,依法移送強制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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