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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家畜保險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 畜牧目

法規章節: 第10條

被保險家畜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保險人不負給付保險金之責任:一、未經保險人之書面同意,遷移至家畜保險契約所載飼養場以外之場所。
二、人、畜加害或違規使用藥物致死。
三、因天然災害致死。
但因雷擊致死,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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